全国服务热线:18529160888
在线留言
  • 看不清?点击一下!

快捷菜单 Shortcut menu
新闻动态news
联系我们 contact us

广东楚越律师事务所

联系人:梅大状(主任律师)

电话:18529160888   020-83224590

邮箱:mei13006860315@163.com

网址:www.chuyuelvshi.com

地址:广州市东风中路503号东建大厦20层

文章详细
当前位置:网站首页 » 在线解答 » 如何办理婚前财产公证
如何办理婚前财产公证
文章来源:admin    时间:2015-01-05 03-05-57

一、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下几种材料:

1个人的身份证明,如身份证、户口簿,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。

2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,如房产证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。

3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。

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:当事人的姓名、性别、职业、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;财产的名称、数量、价值、状况、归属;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、维修、处分的原则等。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,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,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。

二、准备好上述材料后,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,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。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,是不会被受理的。

三、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,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,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;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。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,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,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,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接谈笔录,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。

四、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。至此,婚前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,两周后当事人就可凭收费单据来领取公证书了。